我省将建立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
发布日期:2018-07-14 来源: 山东政府网 字体:[ ]

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,为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,保障河势稳定、防洪安全、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,省河长制办公室于近日印发《山东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,定于2018年7月至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,并以此推进建立我省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。

  据悉,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调查摸底、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、建立长效机制等三个阶段。我省将逐步建立完善采砂管理责任制和采砂规划、采砂许可、日常监管、执法打击、采砂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,积极落实采砂监管执法机构、人员、装备和经费,推动建立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相结合,各地总河长为此次行动第一责任人,具体河湖的河长湖长为直接责任人,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开展。同时,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,加强部门协调联动,统筹部门力量,分工负责、协调配合,合力开展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。

 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,我省河湖采砂已基本实现全省范围禁采,潍坊、泰安、济宁等市也已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,将为肃清我省非法采砂行为,规范河湖管护秩序,恢复和保持河湖生态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。(记者 方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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